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积极推动工业厂房、公共建筑等屋顶光伏建设等!

近日,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《电力需求侧管理办法(征求意见稿)》《电力负荷管理办法(征求意见稿)》意见的公告。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3年5月19日至2023年6月18日。
其中,《电力需求侧管理办法(征求意见稿)》指出,积极拓宽需求响应主体范围。各类经营性电力用户均可参与需求响应,有序引导具备响应能力的非经营性电力用户参与需求响应。鼓励推广新型储能、分布式电源、电动汽车、空调负荷等主体参与需求响应。提升需求响应能力。到2025年,各省需求响应能力达到最大用电负荷的 3%-5%,其中年度最大用电负荷峰谷差率超过40%的省份达到 5%或以上。到2030年,形成规模化的实时需求响应能力,结合辅助服务市场、电能量市场交易可实现电网区域内可调节资源共享互济。提高京津冀、长三角、粤港澳等重点区域绿色电力消费比重,提升新增产业、新建项目、新建园区可再生能源利用水平。支持以县域或村镇为单位,充分利用当地风、光、生物质、 地热等可再生能源资源,因地制宜建设分布式绿色低碳综合能源网络,提高乡村用能的绿电比例。积极推动工业厂房、公共建筑等屋顶光伏建设和实施光伏建筑一体化应用,因地制宜推广浅层地热驱动的冷热电一体化模式。
 
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《电力需求侧管理办法(征求意见稿)》《电力负荷管理办法(征求意见稿)》意见的公告

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,加快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,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,确保能源安全,我们组织修订了2017年国家发展改革委、工业和信息化部、财政部、住房城乡建设部、国务院国资委、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的《电力需求侧管理办法》和2011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《有序用电管理办法》,形成《电力需求侧管理办法(征求意见稿)》和《电力负荷管理办法(征求意见稿)》,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。

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3年5月19日至2023年6月18日。请登录国家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(https://www.ndrc.gov.cn)首页“互动交流”板块,进入“意见征求”专栏,提出意见建议并说明理由。

 

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!

附件:

1.《电力需求侧管理办法(征求意见稿)》

2.《〈电力需求侧管理办法(征求意见稿)〉修订说明》

3.《电力负荷管理办法(征求意见稿)》

4.《〈电力负荷管理办法(征求意见稿)〉修订说明》

 

国家发展改革委

  2023年5月19日

 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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